咨询热线:(0573)82809195            投诉热线:18358359517
添加收藏
设为首页
智能电网      
          态势感知 
投标人须当场签署《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 :2025-08-25 | 10 次浏览: | 分享到:
2019年6月15日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当场签署《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

为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加强治理打击围标串标违法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法制化营商环境,结合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执法实际,现对建设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的开标活动规定如下:

一、2019年6月15日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当由投标人代表当场签署《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签署的承诺书作为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资料。

二、2019年6月20日(含)后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将不签署承诺书的情形列为投标文件拒收条款之一。

三、2019年6月20日前发布招标公告且未将不签署承诺书情形列为投标文件拒收条款的项目,投标人代表当场不签署承诺书的,可以在该项目开标前撤回投标文件;不签署承诺书且递交投标文件的,将对该单位在本项目的投标行为进行重点核查。

四、投标人如被查实在该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的,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代表将作为实施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员,一并被进行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